台灣同志運動大事記:從祁家威出櫃到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
2019 年 5 月 24 日,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伴侶可以登記結婚的國家。這一天不是突然到來的,而是幾十年來無數人一起走出來的。這篇整理台灣同志運動的重要時刻。
1986:祁家威公開出櫃
1986 年 3 月,祁家威在電視上公開表明自己是同志,被認為是台灣第一位公開出櫃的人。同年,他申請同性婚姻被拒,向立法院請願也被駁回,之後還曾遭到拘留。
他沒有放棄。接下來的三十年,他持續推動愛滋防治和同志權益,並一次次申請同性婚姻、提出釋憲聲請。
1990 年代:社群逐漸發聲
- 1994 年:法務部函釋,認為婚姻限於一男一女。
- 1996 年:約 300 位同志在婦女團體的遊行中現身。
- 1998 年: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成立,是台灣第一個立案服務同志的組織。
2000 年:台北同玩節
台北市政府舉辦「台北同玩節」,是台灣第一個由政府支持的同志活動。
2003:第一屆台灣同志遊行
2003 年 11 月 1 日,第一屆台灣同志遊行在台北舉行,從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走到西門町紅樓。這被視為華人社會第一個同志遊行。
之後遊行每年舉辦,規模越來越大:
| 年份 | 參加人數(約) |
|---|---|
| 2010 | 3 萬人以上 |
| 2012 | 6.5 萬人 |
| 2019 | 20 萬人(創下紀錄) |
| 2024 | 18 萬人 |
高雄(2010 年起)和台中(2011 年起)也陸續有了自己的同志遊行。
2004:性別平等教育法
2000 年,屏東高樹國中學生葉永鋕因性別氣質遭霸凌,在學校廁所意外身亡。這件事促成了 2004 年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的通過,校園開始重視性別多元與尊重。
2017:釋字第 748 號解釋
2017 年 5 月 24 日,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 748 號解釋,認定民法沒有保障同性二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違憲,要求在兩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;否則同性伴侶可以直接依民法登記結婚。這次釋憲,正是由祁家威和台北市政府等提出聲請。
2018:公投
2018 年 11 月 24 日,「婚姻限定一男一女」等公投案通過。司法院隨即表示,無論公投結果為何,都不能違反大法官保障同性婚姻的解釋。最後的立法方向,是另訂專法,而不修改民法。
2019: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
- 2019 年 5 月 17 日: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》。
- 2019 年 5 月 24 日:正式施行,第一天就有數百對伴侶完成登記。
2023 之後:繼續前進
- 2023 年 1 月 19 日:內政部函釋,台灣人與多數外國籍伴侶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,原則上不再受對方母國是否承認同婚限制。
- 2023 年 5 月 16 日: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,同性配偶可以共同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子女。
- 2024 年 9 月 19 日:在承認同婚的第三地結婚的兩岸同性伴侶,經面談後可以在台灣登記。
詳細的登記方式,可以看 台灣同婚登記怎麼辦?。
今天,我們走在一起
每年 10 月底,十幾萬人走上台北街頭,參加臺灣同志遊行。2026 年是第 24 屆,主題是「聲做伙聽,路做伙行」,可以參考 2026 台灣同志遊行懶人包。
今天我們能夠自在地使用交友 App、在社群分享生活、和另一半登記結婚,都要感謝一路走來的前輩們。
常見問題
台灣同婚是哪一天合法的?
立法院在 2019 年 5 月 17 日三讀通過《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》,同年 5 月 24 日施行,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伴侶可以登記結婚的國家。
台灣第一屆同志遊行是什麼時候?
2003 年 11 月 1 日在台北舉行,被視為華人社會第一個同志遊行。
祁家威是誰?
祁家威是台灣同志運動的先驅。1986 年他公開出櫃並申請同性婚姻,之後數十年持續倡議,他提出的釋憲聲請促成了 2017 年的釋字 748 號解釋。
釋字 748 號解釋是什麼?
2017 年 5 月 24 日,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 748 號解釋,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二人成立親密、排他的永久結合關係違憲,要求在兩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。
資料來源: Wikipedia:Chi Chia-wei(祁家威)、Wikipedia:Taiwan Pride、報導者: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家、風傳媒:「婚姻限定一男一女」公投過關,司法院:不能違憲